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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电厂脱硫没有积极性?

2009-12-01 12:35:17 电力英才网

        记者获悉,目前上海30家电厂已全部安装了脱硫装置,为了防止“作弊”,环保部门在每家电厂安装了监测装置,进行24小时监测。这从一方面反映出环保部门监管有力,但也从另一方面折射出电厂脱硫的无奈。

  这是什么原因?原来“脱硫”这一减排措施,并不是“节能”型。据了解,“石灰石—石膏湿法”已经是目前最先进最成熟的脱硫方法,但这类系统正常运行时,需要耗用1%以上的厂用电。对于一个年发电量120多亿千瓦时、耗用原煤400多万吨的电厂来说,消耗1%的厂用电相当于少发电1.2亿千瓦时。因此,这类系统实际上是“耗能减排”。

  一谈起“减排”,我们更多想到的是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但其实,若要真正推动减排工作,还需要算另一笔“经济账”。首先,安装一台脱硫系统本身就需要耗资1亿多元,投入成本不是小数目。一旦脱硫装置运行起来,每年就需要源源不断地多耗费电和煤。就拿一个年发电量120多亿千瓦时的电厂来说,实施“脱硫”耗用1%的厂用电,相当于消耗原煤4万多吨,按照目前电煤价格600元/吨计算,每年要耗费2400万元。总体而言,脱硫装置投资、多用煤费用、少发电的电价损失,三者相加,脱硫已经成为电厂的一种负担。更重要的是,只要电厂实施脱硫,这些“负担”就会伴随至终。

  最近,外高桥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自主创新的“脱硫系统”实现了“零耗能”,不仅每年多发电1.2亿千瓦时,还可节省原本需要多花费的电和煤。而且,如果电煤价格上涨,节省的费用更是不可小觑。

  “外三”给我们的启示,不仅是一项领先的技术,更多的是使我们意识到,减排应该是“有效益”的减排。说到底,企业的第一要务是“发展”,如果减排需要用高成本来换取,或是用大投入换来的仅是小收益,那么这实际上是一种“奢侈的减排”。同时,无论是从政府鼓励减排的措施,还是从减排效果来看,企业都是减排的主体。如果减排成本太高,企业实施的积极性就会降低;那么,即使靠强制措施,“奢侈的减排”也是不可持续的。

  看来,企业探索节能减排与经济效益之间的平衡点,还有一段路要走。




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电厂 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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