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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合同能源管理机制(EMC)概念及运作模式

2009-09-07 09:50:49 中国工控网

1.      EMC基本概念以及运作模式

一、EMC基本概念

EMC是一种基于“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运作的、以赢利为直接目的的专业化公司。EMC与愿意进行节能改造的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向客户提供能源效率审计、节能项目设计、原材料和设备采购、施工、培训、运行维护、节能量监测等一条龙综合性服务,并通过与客户分享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来赢利和滚动发展。

EMC是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在实施节能项目时具有专业技术服务、系统管理、资金筹措等多方面的综合优势;

EMC的专业化管理,不仅可以有效地减少项目成本,还通过分享节能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来获得利润而不断发展壮大,并吸引其它节能机构和投资者组建更多的EMC,从而可以在全社会实施更多的节能项目。

EMC的发展将推动和促进节能的产业化。

二、EMC的经营方式

EMC是一种比较特殊的产业,其特殊性在于它销售的不仅是产品或技术,更重要的是EMC为客户提供综合性的节能服务,也就是为客户实施节能项目,其实质是EMC为客户实现节能量。EMC一般通过以下步骤向客户提供综合性的节能服务:

1. 能源审计

EMC针对客户的具体情况,评价各种节能措施。测定企业当前用能量,提出节能潜力之所在,并对各种可供选择的节能措施的节能量进行预测。

2. 节能改造方案设计

根据能源审计的结果,EMC为客户的能源系统提出如何利用成熟的技术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成本的整体方案和建议(这种方案区别于单个设备的替换或节能产品和技术的推销);如果客户有意向接受EMC提出的方案和建议,EMC就为客户进行项目设计。

3. 能源管理合同的谈判与签署

在能源审计和改造方案设计的基础上,EMC与客户进行节能服务合同的谈判。在通常情况下,由于EMC为项目承担了大部分风险,因此在合同期(一般为三年左右)EMC分享大部分项目效益,小部分效益留给客户;待合同期结束,全部效益归客户所有。因此,“合同能源管理”是EMC和客户双方都受益的机制—即双赢的机制。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客户不同意签订能源管理合同,则EMC将向客户收取能源审计和项目设计费用。

4. 原材料和设备采购

EMC根据项目设计负责原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其费用由EMC支付。

5. 施工

根据合同,项目的施工是由EMC负责的,通常由EMC或委托其它施工机构进行。在合同中规定,客户要为EMC的施工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方便。

6. 运行、保养和维护

在完成设备安装和调试后即进入试运行阶段。EMC为客户培训设备运行人员,负责试运行期的保养和维护,并承担有关的费用。

7.节能及效益保证

EMC与客户共同监测和确认节能项目在合同期内的节能效果,以确认在合同中由EMC方面提供项目的节能量保证。

8. EMC与客户分享节能效益

由于对项目的全部投入(包括能源审计、设计、原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土建、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培训和系统维护运行等)都是由EMC提供的,因此在项目的合同期内,EMC对整个项目拥有所有权。客户以节能效益分享的方式逐季或逐年向EMC支付项目费用。在根据合同所规定的费用全部支付完以后,EMC把项目交给客户,客户即拥有项目的所有权。

EMC的上述经营方式即被称之为“合同能源管理”,与客户的上述契约关系被称之为“能源管理合同”。从EMC的经营方式可以看出其如下特点:EMC是商业性的公司,以赢利为目的,赢利的手段是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实施节能项目;EMC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推销产品、设备或技术,而是销售一个节能项目。由于EMC向客户承诺和保证节能量,因此实际上EMC为客户承担了节能项目的风险。EMC实施节能项目的成败关键在于对项目风险的分析和管理。

 

2.      EMC在我国的运作模式概况

目前国际上流行的合同能源管理包括三种形态:一是节能效益分享型,即由节能公司提供资金和全过程服务,在客户配合下实施节能项目,在合同期间与客户按照约定的比例分享节能收益。二是节能量保证型,即客户分期提供节能项目资金并配合项目实施;节能公司提供全过程服务并保证项目节能效果。按照合同规定,客户向节能公司支付服务费用。三是能源费用托管型,即客户委托节能公司进行能源系统的节能改造和运行管理,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能源托管费用;节能公司通过提高能源效率降低能源费用,并按照合同约定拥有全部或者部分节省的能源费用。
    目前节能效益分享型项目仍是主流,节能量保证型项目迅猛增长,能源费用托管型项目纷纷涌现。而在分布上,节能效益分享型项目主要分布在建筑领域;节能量保证型项目主要集中在工业领域;能源费用托管型项目主要出现在具有一定规模的医院、宾馆饭店和商业卖场。在时间上,节能效益分享型项目的分享期限有延长的趋势,平均超过4.5年,最长超过10年;能源费用托管型项目的托管期普遍较长,平均超过10年,最长为15年。随着国内合同能源管理公司运营管理的不断成熟,目前开始出现节能效益分享型与节能量保证型相结合、节能效益分享型与能源费用托管型相结合以及租赁业务与合同能源管理相结合的复合型商务模式。
  这三种模式都是对企业原有能源系统的改造,而国内企业在实际实施中也有很多的挑战。节能效益分享型受企业的诚信、经济效益、企业产量变化、能源价格变化等约束比较大,风险相对较高。而能源费用托管型不适合中国国情。能源是工业企业的命脉,采用能源费用托管型就等于把命脉交到别人的手上,企业可能会觉得不踏实。

专业的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应具备三个必不可少的条件:技术能力、融资能力和管理能力,三者缺一不可;另外还必须有两个标准:公司开展的业务基本以节能服务为主,所做节能项目的结果效益大于投资。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合同能源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