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管道: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油气水)。
压力管道是一种承压设备,除可导致本身爆破外,还会因介质泄漏引起爆炸、火灾、中毒等恶性事故。世界上主要的经济发达国家(如美国、日本、德国)都把压力管道与锅炉压力容器并列为特种设备,实行国家安全监察。
近年来,我国压力管道事故频繁发生,且呈上升趋势,这些事故给人民带来巨大的损失,因此,为了保障压力管道安全运行,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本规定所指压力管道是在生产、生活中使用的可能引起燃爆或中毒等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
压力管道按其用途划分为工业管道、公用管道和长输管道。如输送原油、燃气、各类工艺物料、有毒气体、有害气体等介质的管道。
随着管道数量的增多和运行时间的增加,管道设计、制造、安装及运行管理中的问题逐渐暴露出来,致使管道事故时有发生,可见压力管道安全形势是严峻的。据对统计历年来的200起各种压力管道事故原因的分析:
管理问题占32.6%;
管子、管件、阀门质量问题占27.3%;
安装问题占18%(其中焊接问题占88.6%);
设计问题占11%;
腐蚀问题占10.6%;
竣工试验和盲板问题占0.5%。
从上述统计数字可知,设计、制造、安装和使用等环节出问题都可造成压力管道事故,为了减少全国压力管道事故,必须抓好这几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