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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开采石油要经什么程序?

2011-07-07 16:30:37 中国新闻网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和商务部《外商投资陆上、海洋石油资源勘探、开发审批办事指南》,外商开采我国石油资源时,必须在国务院批准的区域内。陆上资源须与中石油或中石化合作;海上资源须与中海油合作,且合同须经商务部批准。

合同期限30年以内

有关专家介绍说,目前,我国在石油资源开采领域的对外合作中采用中外合作开发方式。一般采用国际招标方式,中标者与中方签定石油合作勘探开发合同,合同期限一般在30年以内。

开发分三阶段

整个开发周期一般分为勘探、开发和生产三个阶段。勘探阶段由外方承担全部费用和风险,在勘探期内,如果在合同确定的区域范围内没有发现有开发价值的油气田,则合同即告终止,中方不承担任何补偿责任。如果在合同确定的区域范围内发现有开发价值的油气田,则进入开发阶段,中方可以通过参股的方式与外方共同开发,按双方商定的出资比例共同出资。油田在进入正式生产阶段后,应按法律规定缴纳有关税收和矿区使用费。

三巨头细划分

国家授权中海油统一负责中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的业务。在中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时,中国政府对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

卓创资讯分析师朱春凯介绍说,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是我国石油领域三大巨头。1998年重组后,中石油与中石化以长城为界进行上中下游整合。中石化在长城以南,手里有胜利油田。中石油在长城以北,手里有大庆油田。不过近几年也开始互相渗透抢占市场份额。中海油成立于1982年,是中国最大的海上油气生产商。

中石油最赚钱

根据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公布的2010年业绩,国内三大石油巨头2010年净利润共约2650亿元,其中,中石油最赚钱,为1398.71亿元;其次为中石化,为707.13亿元;中海油544.09亿元。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外商 开采 石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