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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水电的定义

2011-04-06 09:38:48 HRC网站

在中国,小水电系指装机容量25MW及以下的水力发电站和以小水电为主的地方小电网。

小水电的容量界限是与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相协调的,尤其与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用电水平有关。例如在五十年代,一般称500kW一下的水电站为农村小水电站;到六十年代,小水电的容量界限到3MW,并在一些地区出现了由几个小水电站联起来的小型供电线路,这是中国地方电网的雏形。六十年代末期,随着县、社工农业用电量和经济实力的增长,国家及地方设备制造能力的加强,小水电站的容量界限上升到12MW,并形成了统一调度的县电网,电网电压等级多在35kV以下。八十年代以后,随着以小水电为主的农村电气化计划实施,小水电的建设规模迅速扩大,小水电站建设容量也不断增大,并开始建设110kV的地方电网,小水电站的定义也扩大到25MW。九十年代后,国家计委、水利部进一步明确装机容量50MW以下的水电站均可享受小水电的优惠政策,并出现了一些容量为几万至二十几万kVA的地方电网。

在划分小水电容量中,主要考虑了以下三个主要因素:

用电负荷需要。小水电主要供县、乡工业企业和广大农村用电。目前我国农村用电水平还较低,一般中等县的用电水平只有几十MW左右,因此,不可能把小水电的容量定义得太大。

地方办电能力。小水电主要由县、乡、村三级兴建,采用民办公助办法,建设资金主要靠地方各级自筹解决,国家只补助一部分,一座10MW的小水电站,需投资近亿元,即使国家有些补助,地方自筹也是很重要的。

机组设备的选择。在一个小水电站内,通常选用规格型号相同的两台水轮发电机组。因为采用一台机组,遇机组检修或发生故障时,电站就只能停止发电;如果采用多台机组时,往往又要增加机电设备和厂房土建费用,而且建成后也要增加机组运行人员。因此,从经济上考虑,往往采用两台机组。同时根据我国小水电机组产品系列规格,当选用两台单机为6MW机组,总装机容量则为12MW。因此,当时将小水电的容量定为12MW以下。这对设备制造、电站设计、地方办电能力和农村用电水平等各方面都是比较适合的。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农村用电水平不断提高,小水电装机容量也不断扩大。总结国内外经验可以看出,小水电容量的范围关系到能否促进小水电的发展。总的趋势是,小水电容量在随着地方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增大。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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