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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资料: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2010-11-29 11:09:48 新浪环保

【《公约》的制定】1992年6月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150多个国家制定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简称《框架公约》)。《公约》的最终目标是将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稳定在不对气候系统造成危害的水平。

《框架公约》是世界上第一个为全面控制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 排放,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给人类经济和社会带来不利影响的国际公约,也是国际社会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问题 上进行国际合作的一个基本框架。据统计,目前已有190多个国家批准了《公约》 ,这些国家被称为《公约》缔约方。

《公约》缔约方作出了许多旨在解决气候变化问题的承诺。每个缔约方都必须定期提交专项报告,其内容必须包含该缔约方的温室气体排放信息,并说明为实施《公约》所执行的计划及具体措施。

《公约》于1994年3月生效,奠定了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的法律基础,是具有权威性、普遍性、全面性的国际框架。

《公约》由序言及26条正文组成。公约有法律约束力,旨在控制大气中二氧化碳、甲烷和其他温室气体的排放,将温室气体的浓度稳定在使气候系统免 遭破坏的水平上。公约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规定的义务以及履行义务的程序有所区别。公约要求发达国家作为温室气体的排放大户,采取具体措施限制温室气体 的排放,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以支付他们履行公约义务所需的费用。发展中国家则不承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限控义务。

【《公约》缔约方大会】

《公约》规定每年举行一次缔约方大会。自1995年3月28日首次缔约方大会在柏林举行以来,缔约方每年都召开会议。

第2至第6次缔约方大会分别在日内瓦、京都、布宜诺斯艾利斯、波恩和海牙举行。1997年12月,第3次缔约方大会在日本京都举行,会议通过了 《京都议定书》,对2012年前主要发达国家减排温室气体的种类、减排时间表和额度等作出了具体规定。《京都议定书》于2005年开始生效。根据这份议定 书,从2008年到2012年间,主要工业发达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要在1990年的基础上平均减少5.2%,其中欧盟将6种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削减8%, 美国削减7%,日本削减6%。

1995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次缔约方大会

1995年4月7日,为期11天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第一届会议在德国柏林国际会议中心闭幕,会议通过了《柏林授权书》等文件。 文件认为,现有《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所规定的义务是不充分的,同意立即开始谈判,就2000年后应该采取何种适当的行动来保护气候进行磋商,以期最迟于 1997年签订一项议定书,议定书应明确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发达国家所应限制和减少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1996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次缔约方大会

1996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次缔约方大会(COP2,1996,7 8~19,日内瓦),就“柏林授权”所涉及的“议定书”起草问题进行讨论,未获一致意见,决定由全体缔约方参加的“特设小组”继续讨论,并向COP3报告 结果。通过的其他决定涉及发展中国家准备开始信息通报、技术转让、共同执行活动等。

1997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3次缔约方大会

1997年12月11日,第3次缔约方大会在日本京都召开。149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通过了《京都议定书》,它规定从2008到2012年期 间,主要工业发达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要在1990年的基础上平均减少5.2%,其中欧盟将6种温室气体的排放削减8%,美国削减7%,日本削减6%。但 是2000年11份在海牙召开的第6次缔约方大会期间,世界上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美国坚持要大幅度折扣它的减排指标,因而使会议陷入僵局,大会主办者不 得不宣布休会,将会议延期到2001年7月在波恩继续举行。

1998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4次缔约方大会

1998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四次缔约方大会(COP4,1998年11 2~14,布宜诺斯艾利斯)。大会上,一直以整体出现的发展中国家集团分化为3个集团,一是环境脆弱、易受气候变化影响,自身排放量很小的小岛国联盟 (AOSIS),他们自愿承担减排目标;二是期待CDM的国家,期望以此获取外汇收入,如墨西哥、巴西和最不发达的非洲国家;三是中国和印度,坚持目前不 承诺减排义务。

1999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5次缔约方大会

1999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五次缔约方大会(COP5,1999,10 25~11 5,波恩)。通过了《公约》附件—所列缔约方国家信息通报编制指南、温室气体清单技术审查指南、全球气候观测系统报告编写指南,并就技术开发与转让、发展 中国家及经济转型期国家的能力建设问题进行了协商。

2000年11月份在海牙召开的第6次缔约方大会期间,世界上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美国坚持要大幅度折扣它的减排指标,因而使会议陷入僵局,大会主办者不得不宣布休会,将会议延期到2001年7月在波恩继续举行。

2001年,第7次缔约方大会在摩洛哥马拉喀什举行。2001年11月在摩洛哥的马拉喀什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7次缔约方大会上,通 过了有关京都议定书履约问题(尤其是CDM)的一揽子高级别政治决定,形成马拉喀什协议文件。该协议为京都议定书附件一缔约方批准京都议定书并使其生效铺 平了道路。

2002年10月,第8次缔约方大会在印度新德里举行。会议通过的《德里宣言》强调抑制气候变化必须在可持续发展的框架内进行,这表明减少温室 气体的排放与可持续发展仍然是各缔约国今后履约的重要任务。“宣言”重申了《京都议定书》的要求,敦促工业化国家在2012年年底以前把温室气体的排放量 在1990年的基础上减少5.2%

2003年12月,第9次缔约方大会在意大利米兰举行。这些国家和地区温室气体排放量占世界总量的60%。

2004年12月,第10次缔约方大会在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举行。 本次大会期间,与会代表围绕《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生效10周年来取 得的成就和未来面临的挑战、气候变化带来的影响、温室气体减排政策以及在公约框架下的技术转让、资金机制、能力建设等重要问题进行了讨论。

2005年11月,第11次缔约方大会在加拿大蒙特利尔市举行。来自全世界189个国家的近万名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并最终达成了40多项重要 决定。其中包括启动《京都议定书》新二阶段温室气体减排谈判,以进一步推动和强化各国的共同行动,切实遏制全球气候变暖的势头。 本次大会取得的重要成果被称为“控制气候变化的蒙特利尔路线图”。

2006年11月,第12次缔约方大会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举行。这次大会取得了2项重要成果:一是达成包括“内罗毕工作计划”在内的几十项决 定,以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二是在管理“适应基金”的问题上取得一致,基金将用于支持发展中国家具体的适应气候变化活动。

2007年12月,第13次缔约方大会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举行,会议着重讨论“后京都”问题,即《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在2012年到期后如 何进一步降低温室气体的排放。15日,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通过了“巴厘岛路线图”,启动了加强《公约》和《京都议定书》全面实施的谈判进程,致力于在 2009年年底前完成《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2012年到期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新安排的谈判并签署有关协议。

2008年7月8日,八国集团领导人在八国集团首脑会议上就温室气体长期减排目标达成一致。八国集团领导人在一份声明中说,八国寻求与《联合国 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其他缔约国共同实现到2050年将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至少一半的长期目标,并在公约相关谈判中与这些国家讨论并通过这一目标。

2008年12月,第14次缔约方大会在波兰波兹南市举行。

2009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5次缔约方会议。2009年12月7日起,192个国家的环境部长和其他官员们将在哥本哈根召开联合国气 候会议,商讨《京都议定书》一期承诺到期后的后续方案,就未来应对气候变化的全球行动签署新的协议。这是继《京都议定书》后又一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全球气候 协议书,毫无疑问,对地球今后的气候变化走向产生决定性的影响。这是一次被喻为“拯救人类的最后一次机会”的会议。。会议将在现代化的Bella中心举 行,为期两周。联合国气候会议一年召开一次,其前身为1992年在里约热内卢召开的地球峰会,地球峰会的目的是协调应对气候变化而采取的国际行动。

【《公约》目标】

2008年7月8日,八国集团领导人在八国集团首脑会议上就温室气体长期减排目标达成一致。八国集团领导人在一份声明中说,八国寻求与《联合国 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其他缔约国共同实现到2050年将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至少一半的长期目标,并在公约相关谈判中与这些国家讨论并通过这一目标。 2009年7月8日,八国集团领导人表示,愿与其他国家一起到2050年使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至少减半,并且发达国家排放总量届时应减少80%以上。7月 9日,经济大国能源安全和气候变化论坛领导人会议发表宣言,强调将全力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挑战。 

2009年9月22日,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在联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出席峰会开幕式并发表题为《携手应对气候变化挑战》的重要讲话。

2009年12月,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将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举行,届时与会各国将就2012年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新安排达成一致,对全球合作应对气候变化具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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