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 English | 网站地图

  • 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电力
  • 火电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燃煤电站项目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燃煤电站项目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3-11-22 13:06:41 中国能源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华能、大唐、国电、华电、中电投集团公司、神华集团、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华润总公司、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国电力顾问集团公司: 近年来,电力工业快速发展,但电力结构不合理,特别是能耗高、污染重的小火电机组比重过高,成为制约电力工业节能减排和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规范火电项目核准工作,促进电力产业结构调整,实现国家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目标,根据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能源办《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7]2号)文件要求,经国务院批准,现将燃煤电站项目核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各地要严格控制新建小火电机组,大电网覆盖范围内不得建设小火电机组,对于各类投资主体,包括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建设燃煤火(热)电项目、煤矸石等综合利用电站项目,均应报我委核准。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此文章为会员享受服务,请您立即注册立即升级成对应级别会员,如您已经是对应级别会员请立即登陆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服电话:010-51915010-200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