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人社部、国家能源局和国家煤炭安监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改善煤炭生产经营秩序的通知》,要求全国煤矿自2016年起按照全年作业时间不超过276个工作日,将煤矿现有合规产能乘以0.84的系数后取整,作为新的合规生产能力。
关于煤矿矿井的生产能力,根据建设部在2005年发布的《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中提到,矿井的生产能力应按照年工作日330天计算,每天净提升时间为16小时。随着矿井生产能力的修改,这一文件在2016年3月1日废止。
276个工作日的算法是用每年365天减去52个星期日、再减去11个国家法定节日。而本次对煤矿产能核定0.84的系数,就是用276天除以原来的330天得出的。
此举是为安排煤炭工人进行合理休息提供了条件,而且全国煤炭社会库存超出3亿吨,煤矿停产一天,有利于消耗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