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2日,央行发布公告,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推出绿色金融债券,同时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发布《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首席经济学家、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马骏表示,这标志着中国绿色债券市场的正式启动。
绿色债券起源于21世纪初。由于气候和环境问题日益受到关注,绿色债券应运而生。与普通债券相比,绿色债券募集资金最终投向绿色项目,如可再生能源、能效改进、清洁交通等领域,具有更加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而且往往享有优惠政策。2014年,全球发行的绿色债券已达360亿美元。
根据公告,发行人应将募集资金用于支持绿色产业,项目范围可参考《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该目录分为6大类31小类,包括节能、污染防治、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清洁交通、清洁能源、生态保护和适应气候变化。各分类项下均有详细的界定条件。
公告称,“鼓励政府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出台优惠政策措施支持绿色金融债券发展。”但具体优惠政策尚在研究和酝酿中。
央行配发的解读文件称,为提高绿色金融债券的吸引力,建立了发行核准的绿色通道,明确将符合条件的绿色金融债券纳入人民银行相关货币政策操作的抵(质)押品范围等。
绿色证券的信息披露要求更高。发行人不但要在募集说明书中充分披露拟投资的绿色产业项目类别、项目筛选标准、项目决策程序、环境效益目标,以及发债资金的使用计划和管理制度等信息,债券存续期间还要定期公开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此外,还将引入独立的评估或认证机构。鼓励发行人聘请独立机构对所发行的绿色金融债券进行评估或认证;要求注册会计师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专项审计报告;鼓励专业机构对绿色金融债券支持绿色产业项目发展及其环境效益影响等实施持续跟踪评估。第三方的评估认证意见和专项审计报告,应及时向市场披露。
兴业银行环境金融部市场处处长陈亚芹认为,许多绿色项目需求具有金额大、期限长的特点,需要中长期信贷支持。“当下,我国商业银行多采取资产负债期限结构错配抵偿部分利率上升压力,金融机构主动负债工具不足,资产负债管理能力普遍较弱,这在相当程度上制约了金融机构在中长期项目融资为主的绿色信贷领域的经营主动性和风险承担能力。”
对此马骏认为,绿色债券市场将为金融机构和绿色企业提供一个新的、较低成本融资渠道。发行绿色金融债有助于缓解银行期限错配的问题,提升其中长期绿色信贷的投放能力。
此外,与绿色债券相关的信息披露、认证和未来将出现的绿色评级、绿色债券指数等创新还将有助于提高发债主体的绿色投资理念和环境风险管理的意识。
绿色债券政策既出,未来如何进一步推动绿色金融体系?央行在解读文件中提出四点期待。
一,引导商业银行建立完善绿色信贷机制。通过再贷款、财政贴息、担保等机制来支持绿色信贷。充分发挥征信系统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激励和约束作用。
二,发挥金融市场支持绿色融资的功能,推动建立绿色企业债市场,发展绿色股票指数与相关产品,创新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投融资机制,发展交易市场。推动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发展绿色产业基金,鼓励机构投资者投资于绿色金融产品。
三,建立发债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明确金融机构的环境法律责任。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强制性的环境责任保险制度。
四,推动绿色金融领域的国际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