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气企业可减负1000亿左右
10月15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了“到2017年,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基本放开”的目标,这一改革,也是对这个指导意见的具体落实。
这一改革可以显著降低用气企业的用气成本。“这次降价比预期的降价力度要大,可以有效地减少下游企业的用气成本。目前国家直接定价的天然气大概有600多亿立方米,按这个比例计算,直接就会减少430亿元左右的用气成本,市场化定价的天然气大概有900亿立方米,政府天然气定价的降低会带动市场化天然气价格的降低,这二者相加应该可以给用气企业减负1000亿元左右。”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信息部副研究员、内参处处长景春梅指出。
“本次电价的调整的一个显著的作用就是还会对其他行业的产生影响。”厦门大学能源经济协同创新中心主任林伯强表示,“有利于提振经济,降低电价,对供热、发电、运输业和工商业用气企业等相关行业都会有正面调节的作用。”
“十三五”规划建议中提到要“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这就要求我国加快对能源结构的调整,减少对煤炭资源的依赖,提高相对而言更清洁的天然气的使用比例,以助于规划要求的落实。
景春梅指出,“这次改革对调整能源结构,缓解雾霾有正面的作用。气价降低对天然气发电和天然气分布式有明显的降低成本的作用,天然气每立方米降低0.7元,大概会给天然气发电企业的平均电价成本降低0.14元左右,对天然气分布式企业的平均电价成本会降低0.15元以上,会对天然气发电企业有明显的激活和启动作用,有利于调整能源结构,缓解目前的雾霾天气。”
上浮和下浮意在应对未来国际油价波动
除了降低价格,此次改革还将目前实行的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降价后的门站价格作为基准门站价格,供需双方可以基准价格为基础,在下浮不限、上浮20%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方案实施时门站价格暂不上浮,自2016年11月20日起允许上浮。
“这相当于增加了市场定价的权重和力度,提高了天然气定价市场化程度,下浮和上浮空间是对定价机制的创新,增加了天然气价格的弹性空间。”景春梅表示。
发改委之所以制定上浮20%的范围考虑到了未来国际油价的波动,中国的天然气定价与国际原油价格有着密切的联系。“20%对应的国际油价应该是每桶75-80美元的水平,而目前的国际油价在每桶40美元左右。也就是说这次定价充分考虑了国际油价变动的情景,如果未来油价反弹不超过80美元,供需双方就可以根据20%的上浮范围进行天然气的价格调整。而如果国际油价继续下跌,只需供需双方商谈一个都能接受的价格就可以,因此不设下浮范围。”景春梅表示。
居民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时机未到
在今日召开的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并进一步推进价格市场化改革的媒体通气会上,价格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会“根据国内外能源价格变化情况,择机逐步理顺居民用气价格。”
这个时机目前还未成熟。
“这个时机应该是在居民收入有了更大的增长的时候,比如2020年我国的城乡居民收入实现比2010年翻一番的时候。”中国城市燃气协会秘书长迟国敬表示。
目前中国天然气中民用天然气的部分,完全由国家定价,约占整个天然气市场份额的20%。剩余的80%是非居民用天然气中,自今年4月1日起,国家和市场参与定价的比重是1:1。
从另一个角度考虑,民用天然气的市场份额比较小,即便价格市场化对天然气市场的影响也是有限的。
“从国际上看,天然气价格的市场化首先应针对工业和商业领域进行,最后才应该是居民天然气价格的市场化,中国的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也应该按照这个顺序来,因为要充分考虑到民生的因素。”景春梅指出,“在目前体制改革不到位的情况下,居民天然气价格由政府来定价,反而是对民生的一种保护。”居民用气门站价格自2010年以来一直未作调整,此次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下调后,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仍普遍低于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格。
“我国的居民天然气价格会逐步实施阶梯气价的方法,来逐步完善民用天然气价格的定价。”林伯强表示。今年4月1日起,非居民用存量气和增量气门站价格实现并轨,全面实施阶梯气价的改革也在推进中。
体制改革是天然气价格市场化的关键
“体制改革是中国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的关键。有效的体制改革可以减小天然气价格市场化带来的风险。”林伯强指出。
早在2013年,国家就提出了天然气价改的“三步走”。2013年7月和2014年9月,国家两次较大幅度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2015年2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宣布,自4月1日,增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立方米降低0.44元,存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04元。至此,我国天然气价格并轨基本实现了天然气价改“三步走”的目标。
中国的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的方向被形象的描述为“放开两头,管住中间”。“放开两头”,就是对气源价和终端销售价完全由市场决定。“管住中间”,就是管道输配价格由政府定价,这是自然垄断环节。“受制于油气改革方案没出来,价格改革还要依赖于体制改革。这次的改革是一个过渡方案,如果要实现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天然气价格机制,还有待于体制改革的配套推进。”景春梅表示。
【小资料】中国天然气价改“三步走”
2013年7月10日起
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存量气门站价格每立方米提价幅度最高不超过0.4元,增量气门站价格按可替代能源(燃料油、液化石油气)价格的85%确定。此次调整后,全国平均门站价格由每立方米1.69元提高到每立方米1元。尽管此次调价幅度并不算大,也没有涉及居民用天然气,但标志着我国天然气价格改革迈出了实质性一步。
2014年9月1日起
将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门站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4元,同时明确全面放开进口液化天然气和非常规天然气价格,天然气价格的市场化改革“再下一城”。
2015年4月1日起
非居民用存量气和增量气门站价格实现并轨,试点放开直供用户用气价格,为全面放开非居民用气价格积累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