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水利定点扶贫工作,根据2012年7月9日水利定点扶贫工作会议精神,结合13个定点扶贫县水利发展实际需求,水利部编制完成了《全国水利定点扶贫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并于近日正式印发。
《规划》坚持民生优先、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实施“五水加科教”为主要内容,以项目扶持、对口帮扶和干部挂职为重要渠道,重视发挥地方政府主体作用,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加大投入,加速建设,加强管理,加快改革,努力实现定点扶贫地区水利跨越发展。
《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是:通过10年努力,到2020年,扭转定点扶贫县水利发展严重滞后的局面,水利基础设施水平基本达到所在省区平均水平,不合理的水土资源开发利用方式得到根本扭转,水利发展与管理运行的良性机制初步建立,水利人才队伍管理能力明显增强,为贫困地区脱贫致富、与全国共同全面实现小康提供水利支撑与保障。
《规划》分别明确了“十二五”、“十三五”两个时期水利定点扶贫的具体目标,并提出了农村饮水安全、农田水利建设、水资源开发利用、防洪减灾工程、农村水电、水土保持和生态建设、水利改革与管理及水利行业能力建设等八方面主要建设任务。
为保证规划顺利实施,规划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水利投入、健全政策保障和强化监督等保障措施。